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深入实施科教兴藏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强高原适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建设科技强区。
第一节 构筑区域协同创新网络
优化区域创新布局,重点推进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强化创新集群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立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骨干的知识创新体系。建设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西藏分中心)、青藏高原科学研究中心、清洁能源技术创新中心、西藏藏医药研究中心和医学临床研究中心,推进青藏高原地球系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落户西藏。推进藏医藏药、生态、青稞、牦牛等领域省部、省院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青藏高原科学数据中心西藏分中心,积极创建高原特色突出、创新能力较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检验和评测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
支持国家级创新平台在西藏设立分支机构,推进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积极争取中央、援藏省市(企业)的科技创新资源,构建科技援藏新局面。建立自治区、地(市)多方科技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创新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
第二节 加强重点领域科技攻关
面向科技前沿,支持前沿技术和应用基础研究,构建重大专项、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自然科学基金、基地与人才建设计划组成的多元化投入体系,超前部署一批具有战略性、前沿性的重大项目,持续加强基础研究,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创新人才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优化科创企业融资环境,鼓励科创企业发展。面向经济主战场,支持前沿技术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畜产品加工、藏医药、绿色建材、民族手工业等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制(修)订,力争在高原特色农牧业、藏医药、高原医学、生态环境等领域科技创新能力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面向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围绕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川藏铁路、雅江下游水电开发等重大任务,以重大专项、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为载体,吸引区内外科研力量,持续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转化应用。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点推进藏医药、高原医学、公共安全、环境健康等领域科技创新,助力健康西藏建设。
第三节 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先行示范区。推动深化产学研合作,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组织实施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用明显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鼓励政产学研力量共建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平台,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服务机构,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化队伍和技术经纪人、经理人。加强国家技术转移西藏中心建设,建立网上技术交易平台,推进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展示,实现供需对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服务保障好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促进科考成果转化应用。
第四节 完善科技创新制度体系
建立科技创新会商协作机制,加强创新主体要素之间协调联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机制、流动机制和激励机制,释放科技创新活力。推动科技管理部门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构建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机制,建设自治区科技智库,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决策制度化。建立企业参与重大科技专项、企业创新激励等配套政策,提升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计划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创新科技项目凝练、组织和支持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完善科研监督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应用水平,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审查、惩罚性赔偿、评估等制度,推进创新成果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培育创新文化氛围,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弘扬科学家精神。
第一节 构筑区域协同创新网络
优化区域创新布局,重点推进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强化创新集群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立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骨干的知识创新体系。建设国家川藏铁路技术创新中心(西藏分中心)、青藏高原科学研究中心、清洁能源技术创新中心、西藏藏医药研究中心和医学临床研究中心,推进青藏高原地球系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落户西藏。推进藏医藏药、生态、青稞、牦牛等领域省部、省院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立青藏高原科学数据中心西藏分中心,积极创建高原特色突出、创新能力较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检验和评测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
支持国家级创新平台在西藏设立分支机构,推进自治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积极争取中央、援藏省市(企业)的科技创新资源,构建科技援藏新局面。建立自治区、地(市)多方科技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创新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
第二节 加强重点领域科技攻关
面向科技前沿,支持前沿技术和应用基础研究,构建重大专项、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自然科学基金、基地与人才建设计划组成的多元化投入体系,超前部署一批具有战略性、前沿性的重大项目,持续加强基础研究,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创新人才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优化科创企业融资环境,鼓励科创企业发展。面向经济主战场,支持前沿技术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畜产品加工、藏医药、绿色建材、民族手工业等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制(修)订,力争在高原特色农牧业、藏医药、高原医学、生态环境等领域科技创新能力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面向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围绕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川藏铁路、雅江下游水电开发等重大任务,以重大专项、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为载体,吸引区内外科研力量,持续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转化应用。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点推进藏医药、高原医学、公共安全、环境健康等领域科技创新,助力健康西藏建设。
第三节 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先行示范区。推动深化产学研合作,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组织实施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用明显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工程,鼓励政产学研力量共建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平台,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服务机构,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化队伍和技术经纪人、经理人。加强国家技术转移西藏中心建设,建立网上技术交易平台,推进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展示,实现供需对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服务保障好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促进科考成果转化应用。
第四节 完善科技创新制度体系
建立科技创新会商协作机制,加强创新主体要素之间协调联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机制、流动机制和激励机制,释放科技创新活力。推动科技管理部门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构建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机制,建设自治区科技智库,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决策制度化。建立企业参与重大科技专项、企业创新激励等配套政策,提升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完善科技计划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创新科技项目凝练、组织和支持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完善科研监督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应用水平,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完善知识产权审查、惩罚性赔偿、评估等制度,推进创新成果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培育创新文化氛围,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弘扬科学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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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类: 数字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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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06-07 16:08:58